据中国人民银行网站消息,央行今日在其网站发布《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》,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意见稿显示,支付机构单个客户所有支付账户单日累计金额不能超过5000元,年累计应不超过20万元。
网上铺天盖地的充斥着类似的报道,网友尖叫这是历史的倒退,是倒行逆施。然后,媒体们,你们仔细的看完 《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》了吗?
媒体就是喜欢断章取义,哗众取宠!来,我们看下具体条款: 第二十八条 支付机构应根据支付指令验证方式的安全级别,对个人客户使用支付账户余额付款的交易进行限额管理。支付机构采用包括数字证书或电子签名在内的两类(含)以上要素进行验证的交易,单日累计限额由支付机构与客户通过协议自主约定;支付机构采用不包括数字证书、电子签名在内的两类(含)以上要素进行验证的交易,单个客户所有支付账户单日累计金额应不超过5000元(不包括支付账户向客户本人同名银行账户转账,下同);支付机构采用不足两类要素进行验证的交易,单个客户所有支付账户单日累计金额应不超过1000元,且支付机构应当承诺无条件全额承担此类交易的风险损失赔付责任。也就是说只要安全措施到位还是可以5000以上的。
网络媒体的恶意传谣值得我们警惕!
推荐您阅读更多有关于“ 网络 ”的文章
以上内容如果对你有用,请收藏。
评论列表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