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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懂得尊重”暨一封不点名的公开信、宣战书

0 生活 | 2008年12月18日
每一个个体的人,不论社会地位、职业、性别、经济状况、种族、肤色、宗教或政治信仰,其人格、尊严、自由都是平等的。
首先,在此我正式以书面形式声明一下我的普世价值观:我尊重每一个尊重我的人,反之则鄙视之。我愿意在不伤害我自身利益的前提下,帮助与服务于任何人(我鄙视的除外),并愿为我所尊重之人丧失部分利益。
好,以上就是我为人处事的普世价值观,其中之关键就是“何为尊重”?
何为尊重呢?凡是不属于“不尊重行为”范畴的皆为尊重!
“不尊重行为”范畴:
1,以威权、恐吓语气,使唤本人行事的。
2,以不恰当的言辞称呼与评判本人的。
3,其他主流社会认同的侮辱性不尊重行为方式。
对于那些,不尊重,甚至侵犯到我人格、尊严、自由的先生,必须给出一个说法!
你不给我一个说法,我就给你一个说法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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